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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陳筱芸 - 人事主任 | 2023-03-02 | 點閱數: 172

一、服務對象: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(園)長、專任及代理教師。

二、服務內容: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、輔導與管教學生、親師溝通、生涯規劃、壓力調適、人際關係、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。

三、服務流程:由教師自行或經教師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,由寬欣心理治療所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教師進行諮商會談(如流程圖)。

四、每位教師每年(會計年度)以補助4小時諮商鐘點費為上限原則,所需經費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;若教師申請4小時鐘點費補助請畢仍有服務需求,依諮商輔導人員所在之服務機構接續進行服務或是協助轉介,後續服務費用由教師自行支付。

五、申請諮商輔導之教師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,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,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
登記。

 

寬欣心理治療所網站: https://www.kxmind.com/about.ph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