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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梁祐善 - 教導主任 | 2024-04-18 | 點閱數: 108

一、依據國教署113年4月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1027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,請依下列規定辦理:

(一)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。

(二)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,且擔任教學或研究工作,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。

(三)延續性研究計畫,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(第○年),並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。

(四)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,不得重複申請補助;倘計畫名稱相同,請加註113學年度,並於計畫書內說明本學年度新增或變更處。

(五)計畫之經費編列請依案附經費表說明核實編列。

三、請欲申請學校於113年4月26日(星期五)(以郵戳為憑)前將申請計畫(含經費表)1式4份(請雙面列印並以長尾夾裝訂,切勿膠裝、釘裝)寄至本局憑辦。

四、檢附旨揭計畫申請表及計經費表各1份(如附件1、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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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inan的即時空氣品質
2025年05月23日 09時1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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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質量可接受,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
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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