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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訪客 - 教導主任 | 2020-09-11 | 點閱數: 299

一、依據教育局109年9月7日召開之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(COVID-19)應變工作小組第20次會議」決議事項辦理。

二、考量近期國外疫情尚未穩定,為謹慎防疫及維護師生健康,有關師生進入校園體溫量測措施仍維持實施至109年9月30日。

三、109年10月1日後改為學生自主量測體溫措施,惟另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決定,隨時調整相關防疫作為:

(一) 落實個人健康自主管理,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,出門上學前應量測體溫,配合每日登載於家庭聯絡簿。

(二) 到校後由導師檢查體溫量測紀錄,學生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形,請就醫並在家休息落實生病不上課。

(三)學生就醫後請家長回報學校診斷結果。